南台科技大學短期出國留學獎學金申請辦法


第一條 為鼓勵本校品學兼優同學前往海外大學作短期進修,特訂定本申請辦法。

第二條 申請資格及條件如下:

1、 海外研習(含雙學位)、海外專班

(一)申請資格:當年度已在海外或預計前往海外之本校研究所海外研習組(含雙學位)、海外專班之同學。

(二)條件:

1.語言條件

系所

英文

日文

應用英語系所

 

iBT 92

CBT 237

紙筆托福 580

IELTS 6.5      以上 

日檢二級

MBA雙學位

iBT 79

CBT 213

紙筆托福550

IELTS 6.0      以上

日檢二級

應用日語系所

iBT 71

CBT 197

紙筆托福530

IELTS 5.5      以上

日檢一級

其他系所

iBT 71

CBT 197

紙筆托福530

IELTS 5.5

TOEIC 700(依據招生簡章,限電子/電機專班)   以上

日檢二級

2.學業成績須在班上排名前50%以內

3.未領取其他國內外獎學金者

(三)需繳交文件:

1.報名表(表格請逕至本校網站下載或研發處領取)                               

2.本校學業成績單正本(含操行成績與班排名並須加蓋註冊組戳章)

3.外語能力證明正本(繳交之成績證明需為出國前取得之成績並為申請學校之成績)

※欲申請「海外研習(含雙學位)」類別且已出國者,請繳交國外教授推薦信函推薦信一封。

第三條 申請時間:每年六月份

第四條 申請方式:國內在學者請繳交文件至研發處

                國外在學者請郵寄文件至研發處

第五條 獎學金審核標準如下所列:

一、「免學雜費短期留學」及「海外研習(含雙學位)」均由審查委員會,
依外語能力檢定成績(佔60%)+在校學業平均成績與操行成績(佔20% )+甄選面試成績
(佔20%)之合計總成績高低依序核定,且每系(所)以至多2名為限。
已出國者採書面審核,並得以國外教授推薦信函取代面試成績;
尚未出國者須參加面試審核,審核時間、地點將另行公佈。

前往國別

申 請 類 別

免學雜費留學

全年名額

海外研習(含雙學位)

 

全年名額

 

日本

最高10萬(滿半年)

最高20萬(滿11個月)

3

最高20萬(滿半年)

最高25萬(滿11個月)

4

英語系國家

最高10萬(滿半年)

最高20萬(滿11個月)

2

公立學校

最高15萬(滿半年)

最高25萬(滿11個月)

4

私立學校

最高20萬(滿半年)

最高30萬(滿11個月)

 











二、有關錄取後之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錄取名單審核後將公告於網站上,一律不接受電話或電子郵件查詢

(二)所有獲獎學生不得重複領取其他國內外獎學金或補助金,經證實同時領取其他獎學金者,將喪失其受獎資格,本校有權追回已撥出之獎學金金額

(三)獲獎學生需於出國前完成本校相關註冊手續並繳交規定之學雜費,否則不予核發獎學

     

(四)獲獎學生因故未能取得國外入學許可者,將喪失其受獎資格

(五)受獎生若在國外就讀無法順利完成學業者,需退還已領取之獎學金

(六)前往姐妹校或非姐妹校(依海外研習招生簡章規定辦理)留學之獲獎生,評審委員會將

      視其海外校排名核定獎學金金額

(七)獎學金金額、名額視當年度教育部補助金額多寡由評審委會會另行核定

第六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呈請校長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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