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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莓 訴求  一. 立法院盡速通過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二.警察署長 國安局長立刻下臺

             三.馬總統 劉院長必須向國人道歉 

 早在前幾天陳雲林來台前

政府已經明令通知那個地方會採取比較嚴格的管制

那你們為什麼還要去那邊鬧...

搞不懂   這算那門子的集會遊行法

搞群眾鬥爭的明明是民進黨

關政府何事   難道那些替代役男 警察  乖乖ㄉ被打  再伸出另外一邊給他們K嗎?

難道民進黨就不用道歉

上次在台南發生的事件

你們怎麼沒站出來

只會假自由吧..假民主..無聊...

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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